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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提高中小学均公用经费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

时间:2018-03-26 17:04:09

天津日报记者 张雯婧 为了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近日,天津调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由每年不低于820元提高至不低于1300元;中学由每年不低于960癫痫表现有哪些元增加至不低于1450元。

根据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修订的天津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整后,天津小学每校每月基本数提高到14000元;中学(包括初中、高中)每校每月基本数提高到1北京癫痫病那家很好6500元。按照学校在校学生折算后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小学每年不低于1300元,中学每年不低于1450元。同时,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为每年不低于6000元。

据了解,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辽宁治疗癫痫哪里好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师资培训、实验实习等费用,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购置费,校房屋日常维修费用,教育信息化运行维护费用,开展中小学生素质拓展和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所需费用,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等费用,学生体检、学生军训等费用。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性开支、基本建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方面的支出。根据要求,现有标准已高于此标准的区县,不得降低经费保障水平,市财政将对财力比较困难的区县给予专项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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