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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并非免责理由公司炒员工被判承担违法解雇责任

时间:2018-06-23 12:30:32

挂靠并非免责理由 公司“炒”员工被判承担违法解雇责任

东莞时间网讯 (全媒体记者 李金健 通讯员 黄彩华 陈波)东莞市某线路运输车辆工作人员李先生被解雇后,状告公司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赔偿金共3万多元。公司则以该车存在内部挂靠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目前证据不能认定该车营运存在内部挂靠关系,即使存在挂靠关系也不能免除运输公司的责任,遂判决运输公司需支付李先生赔偿金3万多元。

被“炒”员工索赔 公司说“他是别人雇的”

2014年2月,来自湖南40多岁的李先生开始担任113线路车的站务工作人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线路系由东莞市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和经营。

2014年11月30日,李先生接到通知,因政府回收运营牌照,他不用再上班了。

李先生随后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结果部分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请。

2015年3月,李先生向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运输公司,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双倍工资差额、高温补贴、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差额等共3万多元。李先生称,他上班后,公司一直没有跟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和支付高温津癫痫病发作之后应如何进行护理贴。

运输公司称,113线路系16名车主以罗某的名义挂靠运输公司经营管理,李先生可能系16名车主或罗某聘请的员工,与运输公司无关。

罗某则称,他曾经挂靠运输公司经营113线路,但后来系16名车主挂靠罗某实际经营,李先生可能是16名车儿童癫痫病的早期症状主共同聘请的员工,与罗某无关。

而李先生称,他并不了解运输公司与罗某之间的关系,工作期间也从未有人跟他提过存在挂靠关系。

挂靠不是免责理由 公司违法解雇赔钱

各方吵吵嚷嚷,各执一词。那么,李先生和运输公司之间到底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和运输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李先生是113线路的站务,运输公司是直接从政府部门承包该线路运营权的企业,按常理应推定李先生为运输公司的员工。第二,李先生的工作证上盖有运输公司的业务专用印章,可进一步认定李先生为运输公司的员工。第三,运输公司公司声称存在挂靠关系,但目前证据不足以认定罗某或其他人员才是案涉线路的实际经营者。即使存在挂靠关系,这种关系是一种内部关系,在没有向劳动者披露且获得其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劳动者。运输公司承担劳动关系责任后,可自行基于挂靠关系要求对应的主体予以赔偿。

法院遂作出判决,认定运输公司违法解雇李先生,判令运输公司应支付李先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5230元、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5800元、高温津贴750元。判决下达后,各方均无上诉。日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挂靠关系不能成为用人单位免责理由

主审本案的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一庭陈法官称,实践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后,用人单位以内引起癫痫的原因部存在挂靠关系而劳动者为挂靠人聘用为借口,拒绝承担责任的情况屡见不鲜。这种做法,容易导致劳动合同关系处于不确定性,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受侵害,往往索赔困难。陈法官建议,劳动者应当及时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便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企业内部即使存在挂靠关系,并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

本案中,法院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慎重的审查。首先,该挂靠关系是否真实存在,包括有无签订、是否真实履行以及合同是否覆盖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内容。主张挂靠一方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第二,该挂靠关系有无对劳动者披露。如果劳动者并不对挂靠关不知情,一直以为其与被挂靠癫痫大发作的护理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则挂靠关系对劳动者不产生效力。第三,即使存在挂靠关系,也不能成为免除责任的理由,被挂靠人应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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