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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服务员捡钱包强行索酬200元

时间:2017-12-15 15:16:28

餐厅服务员捡钱包强行索酬200元

29日,福飞路一家小吃店内,一名服务员捡到顾客遗落的钱包后强索酬谢,双方因此闹到派出所。当天,现场目击者将此事发布到本土网络论坛,引发网友热议。律师表示,拾得失物后拒不归还或强行索酬,可能构成犯罪。

服务员捡到钱包 强行索酬200元

29日中午,小林和朋友在福飞路某小吃店用餐。离开小吃店后,小林发现装有1000多元现金以及银行卡等物品的钱包不见了。小林想起来,他在店内洗手时,顺手将钱包放在洗手间。

小林回店找钱包。女服务员任某称捡到了钱包,可以归还,但小林要酬谢她200元。小林只愿付给任某100元,双方为此争论不休。无奈之下,小林拨打电话报警。

五凤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劝任某收下小林的100元酬金,将钱包还给他。谁知任某突然大哭,还跪在地上抱着小林的腿强行讨要200元。

民警于是将双方都带回所里调解。到了派出所,任某仍是哭哭啼啼索要200元,并一直抱着小林的腿不让他走。林某认为任某是敲诈,坚决不肯答应。

任某又破口大骂。在民警的协调下,林某拿回钱包,并给了任某20元当酬谢。任某在派出所里闹了半天,很后只得悻悻离开。

29日下午,一名目击者将此事发布到福州一个本土网络论坛,立即引发了网友热议。

网友303340503认为:那个捡钱包的人也过分了点,做了善事别老想着一定要有回报!

网友FJTJJ说:饭馆老板也有问题!员工在店里捡了钱包本就应该上交,发生这样的事情,饭馆老板怎么不管?

拒不归还或强索酬谢 可能构成犯罪

从法律角度来讲,失主是否要给捡拾遗失物品者一定的酬金呢?昨日,记者请教了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

王征全律师认为,在本次事件中,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都可能构成犯罪:一种是捡拾到他人的遗失物且拒不归还,情节严重、涉及财物数额大的,涉嫌侵占罪;另一种是捡拾遗失物的人主动将物品归还失主,但事后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手段强行向失主索酬的,可能涉嫌抢劫罪或故意伤害罪等。市民遇到这种情况时,很好的办法就是报警。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王杨林 通讯员 叶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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