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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梯致人坠亡怎能拘了老板不拘城管

时间:2018-06-07 18:14:28

1月23日,郑州郑州军海医院是公立的吗航空港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企业在未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手续的情况下,在三楼顶违规安装户外广告,遂责令拆除。在还未拆除完毕,工人还在楼顶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将梯子扣走,一名工人从楼顶顺着绳子下滑时不慎坠亡。

按正常思维理解,纵然用于违规安装广告的梯子该扣留甚至应予没收,执法人员也应该等工人下来后再扣走。搞釜底抽薪、墙角抽梯,把工人在大冬天晾在楼顶上,即便是未酿成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也突破了执法底线。

更让人不解的是,警方不是拘留抽走梯子的执法人员,而是对坠亡工人的老板进行刑事拘留。据当地有关部门29日称,对涉事城管执法人员,只是先免去职务,后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这样做难免会让人觉得在处理上厚此薄彼。

退一步说,即使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话,作为一起由意外原因引起的事故而不是正常的作业事故,也显然不仅仅是老板的责任,抽走梯子、导致工人顺绳子往下爬的城管执法人员也脱不了干系。

很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指出,多个原因行为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不仅应当区分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还应当根据原因行为在引发事故中所具作用的大小,分清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确认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合理确定罪责。如果该案按照责任事故罪处理的话,相关执法人员、老板、坠亡工人乃至另一位在场工人都可能有责任,而且责任关系错综复杂,怎能不同时拘留其他人特别是抽走梯子的城管,而仅仅拘留老板一人呢?

事实上,无论老板构不构成犯罪,抽走梯子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一方面,虽然如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执法人员抽走梯子只是想为难一下安装工人,并未预料到坠亡事件的发生。但是,把梯子抽走,使被困汽车新闻频道工人在没梯子可下的情况下,也应当预料到他们如果不求助于专业救助,就可能因为用绳子等方式下楼而极大地增加发生意外的风险。应当预料到其行为会给被困工人造成风险,因疏忽大意或者不把这种风险当回事仍然实施某种行为,导致风险真的发生,显然属于过失犯罪。

另一方女性情感日志面,不是负责任地行使权力,而是置安装工人的安全于不顾,在不应抽走梯子之时任性、不适当地抽走梯子,造成工人因为没有梯子而通过绳子下楼发生坠亡事件,无疑构成滥用职权(与玩忽职守同属一罪),应当以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罪进行追诉。

无论如何,执法人员和老板都有涉嫌犯罪的嫌疑,只陕西农业综合门户拘留老板而不拘留执法人员的做法让人感到不妥。还望案件监督部门能够把好关,千万别让这起在全国引起广泛影响的案件,在众目睽睽之下成为错案。(本文作者吴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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